公司清算阶段申报债权的期限

发布时间:2019-08-29 10:17:15


  公司的破产带来的必然是大量的就职人员失业,以及对于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算,从而用这些清算的财产来抵消相应的债款,对于这些债务债权人是有相应的申报债权的期限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清算阶段申报债权的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清算阶段申报债权的期限

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

  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二、公司逾期不清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债权人应列为申请人,需要指定清算的公司应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程序。第二,指定清算组应当使用特别的非诉程序,。第三,对该类案件,,还要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四,关于指定清算组适用的条件,必须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现存状况必须进行清算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使得“悬而未决”的债权能够真正得以实现,。最后,:(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逾期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是否还能受偿?

,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应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清算组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在清算财产已经分配完毕的情况下,除非公司自愿清偿,否则债权人不能要求清算组依照清算程序清偿其与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清算阶段申报债权的期限的全部内容。公司清算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申报自己的债权,不要逾期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