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债务人不能或不执行重整计划

发布时间:2021-01-10 12:16:15


  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债务人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重整措施多样化,债务人可以灵活运用重整程序允许的多种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重组再生的目的,如不仅可采取延期偿还或减免债务的方式,还可采取无偿转让股份,核减或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将债权转化为股份,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或公司债券,转让营业、资产等方法。但是如果债务人不能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情况属实的,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有具体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