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

发布时间:2021-05-06 02:15:15


清算组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什么情况下,清算组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本文为您讲述清算组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清算组有二种:一是公司清算程序中的清算组,二是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清算组。。

  清算组有二种:一是公司清算程序中的清算组,二是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清算组。后一破产清算组是破产宣告作出后形成,因而无所谓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问题。前一清算组则不然,在其进行的一般民事清算程序中,如果发现被清算企业法人资不抵债,达到了破产界限,。 1992年5月15日由国家体改委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增加规定了清算组具有提出破产申请的职权。在此基础上,公司法》第196条明文规定:“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此看来,清算组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破产申请权。

  我国破产法对清算组是否享有申请权没有明文规定。笔者认为,,在企业破产时具有法律效力。清算组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组应享有破产申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