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公布

发布时间:2019-08-08 19:56:15


  证券之星4月4日消息:随着年报披露进入后期,一些可能退市的公司如何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专门针对2002年后退市的公司修订推出的“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日前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

  根据修改后的协议书,退市公司应委托两家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分别担任其主办券商和副主办券商;三方依据已颁布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开展代办股份转让业务。

  其中,由主办券商具体办理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工作,主办券商应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股份转让系统技术合作协议书》,并对退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退市公司挂牌前,完成初次辅导;同时,代办券商应为退市公司的初始股东办理开户、股份登记并协助办理托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