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是做什么的?

发布时间:2019-08-20 18:48:15


  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其职务范围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相同。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还有以下职权: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分为年会与临时大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键词】股东大会,职权,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