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一人公司的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22 18:07:15


1、种类

58.2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65.2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

2、设立条件

59.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59.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6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3、审计义务

6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 、连带责任

6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