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0-12-03 02:01:15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原件1份);

  8、法律、行政法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