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依法监管国有企业

发布时间:2019-08-05 21:51:15



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作者:孙元熙

所有权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多龙治水、责任不明确的局面,将管资产、管人、管事有机统一起来,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在实践中得以切实落实,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果。,将注意力放在更多基础性和长期性的事情上,在更多方面让律师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及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
一、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与出具法律意见书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最好由律师事务所来制定。根据笔者参与改制方案制定的经验,改制方案的制定与论证并非单纯的文件起草工作,实际是一个利益分配调整的过程。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国有资产、企业职工、债权人以及参与改制的投资者等多方面的利益,只有上述各方对改制方案均无异议,改制方案才具有可行性。一个各方均可接受的方案是改制成功的关键,而要制定这样一个方案并非易事,它不仅需要方案制订者有丰富的案例经验,还需要方案制订者具有不墨守陈规的创造性思维。同时,改制方案的制定与论证过程还是一个综合运用政策和法律的过程,这就要求方案的制订者对现行的法律和政策有全面充分的把握。
同时,,对改制方案必须由律师或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以及损溢认定工作
,企业进行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的,由企业提出申请进行清产核资,另外,;,对清产核资过程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处理,应当由包括律师在内的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意见;财政部《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也规定,对涉及诉讼的资产损失,企业应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基于以上规定,出具鉴证意见和法律意见书成为律师参与清产核资及资产损溢认定的主要工作内容。
三、律师就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转让出具法律意见书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必须审查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产权出让方在申请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时,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在目前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实践中,许多转让方是在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公开转让信息的有关文件时,才想到需要法律意见书,只好临时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而此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所出资企业已经作出了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决定或者批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由此可见,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应当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所出资企业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之前出具,它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所出资企业,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重要依据。
四、企业改制中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与审查
企业改制,需制作大量的法律文件,如产权转让合同、投资协议、企业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职工身份置换协议,安置补偿协议,发起人协议等,这些法律文件的制作,要符合法律规范,能真实反映改制成果及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是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改制企业具体成果的体现,是改制后企业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分配权、处分权确认的依据。 因此,这些法律文件关系重大,稍有不慎或失误,将给改制成果带来不尽的纠纷,甚至导致改制失败。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起草是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以及专业技能的过程,法律文件每一个环节甚至每一个字眼都可能体现着法律要求以及起草者的智慧,非专业法律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可能事倍功半、挂一漏万。律师由于其职业性质,精通法律,熟悉政策,使其自然成为制订上述法律文件的最佳承担者。国企改制涉及国家、企业及个人多方利益,律师作为相对中立者,更能够统盘考虑,综合平衡各方利益,使法律文书更加合理严谨,为协议的履行打下良好基础。
五、为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出具法律意见
股权分置改革关系到众多股东的切身利益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涉及利益重大,技术要求严格,程序复杂,必须审慎进行,规范操作。期间律师的参与服务能够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律师参与股权分置改革主要的工作包括:(一)对股权分置改革参与主体的合法性进行核查;(二)对与改革方案有关的法律事项进行核查;(三)对与改革方案有关的法律文件进行核查;(四)对改革方案内容与实施程序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五)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站在中立的角度为股权分置提供法律服务,既能为政府排忧解难,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在改革中国有资产不流失,也能保护非流通股东的利益,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达到政府和个人双赢的局面。
六、重大并购、重组项目法律论证与跟踪法律服务
并购重组也是证券市场里最能体现其市场效率和最具创新活力的一环。中国许多公司正是通过重组实现了产业结构调整并顺利融入国际市场。重组并购同时也是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最主要的通道。公司的重组并购事关公司的发展前景及股东和债权人的重大利益,律师的参与能够对重组并购事项全面把握,依法有序安排,促使重组并购项目成功进行。律师参与重组并购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并购前的法律风险评估及保密协议的签订,并购重组程序中的法律审查,重组并购后的跟踪服务等三大类。
七、重大投资项目法律论证和跟踪法律服务
重大投资项目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及发展前景。实践中有许多因为投资不慎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是导致企业解体的例子。其中,对投资项目进行法律论证,防范法律风险,使投资项目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和依据,是律师为国企投资服务的重要内容。律师为投资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一)审查投资项目产权界定是否清晰,资产是否严格依法评估,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二)被投资企业有无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等现象,避免出资不到位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对因客观原因导致注册资金不实的企业应当建议进行减资工商登记;(三)投资项目在土地房产、重大机器设备及知识产权上有无设立担保物权,是否会给经营及产权转让造成障碍。(四)被投资企业章程是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规范,公司各层次职责分工是否明确,以保证内部运作依法进行。投资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及法律部门众多,非法律专业人员对此往往难以应对,在一些问题上借助法律专业服务才是上策。
八、企业重大诉讼项目的参与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涉足法律纠纷,参与到诉讼过程中。对于重大诉讼项目,企业需要得到律师的帮助。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及多年的经验积累,善于发现事实中的洞隙,抓住事物的本质,深刻理解法律的宗旨,灵活运用法律规定,从而起到挽狂澜于既倒,救企业于水火的作用。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其成败得失关系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不容许有任何闪失。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能够也应当从法律角度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