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10 23:11:15


入伙合伙人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要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就是说,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定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也是可以的。
参考法条: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