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管理层收购(MBO)中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2-06 17:17:15


[摘要]  MBO 对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具有积极的作用。设立收购主体,借助融资杠杆,是MBO操作的主要步骤。我国目前的法律在收购主体、融资渠道等方面还存在若干障碍,还需通过修改、完善《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等加以解决;
[关键词] 收购;管理层收购;法律障碍与立法建议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MBO(Management Buy—out)即“管理层收购“,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用借贷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MBO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正日益成为一股世界性的潮流。这股潮流反映了近20年来西方国家在公司产权结构与法人治理结构的深度变革与巨大变化,促进了西方国家企业制度和金融制度的演变。在我国,自广东美的电器股份公司首开上市公司 MBO之先河,仅仅三年多的时间,已有二十多家上市公司实现了MBO,至于非上市公司MBO的案例就更多了。管理层收购正成为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

一、 实施MBO的积极意义

  作为重组并购的重要形式,MBO在我国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
  1、MBO有助于实现公司产权结构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由于《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过高,并且还实行“实缴制”,在我国很多公司中往往存在国有股占控股地位的现象,即所谓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由于国有资产所有权虚置,“一股独大”实际上演变为“内部人控制的”产权基础,极易发生经济学上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通过实行MBO,公司管理层购买本公司股份,使得公司管理层成为本公司股东,由内部人控制成了内部人参股,改变了公司的产权结构,有助于降低公司运作的委托代理成本,使管理层与公司的利益相协调,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2、 MBO有利于建立规范、长效的激励机制。我国企业管理层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只是初步解决了短期激励问题,但在经营者长期激励问题上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证研究表明,股东财富的变化与管理人员持股比例正相关,对于高科技企业,MBO的激励作用更加明显。一方面,管理层拥有企业的股权,有利于 “释放”经理人的才能,激发经理人的积极性与潜能,促使其进行致力于进行具有长期效益的改革,使企业最大限度受益;另一方面,MBO使企业产权多元化,特别是机构股东的介入,使监督更加有效,从而实现激励与监督的和谐统一。
3 、MBO是优化国有资本存量的重要手段。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英、法等国曾经大规模地推行国有经济民营化,MBO作为国有经济转轨的重要手段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国家要从竞争性企业退出,有步骤、有秩序的实现“国退民进”,是目前国有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提出了包括配售、股权调整、开辟第二市场、预设未来流通权、权证、基金、其他(包括存量发售,股债转换及分批划拔)等除MBO外的七类国有股权减持新方案。实际上,国外的成功经验证明,MBO 可以在国有股权减持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实施MBO的操作步骤

  四通集团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曾被誉为中国改革的“铺路石”,“中国IT产业明星企业”,但由于产权不清等原因而日渐衰微。为明晰产权,1998年6月,四通集团的改制专家组提出MBO方案,同年底该方案被批准。下面我们就以四通集团的MBO改制方案为例,具体介绍一下实施MBO的操作步骤。
  1、 建管理团队,设计管理人员激励体系。以四通集团现有管
理人员为基础,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收购管理团队。管理人员激励体系的核心思想是通过股权认购、股票期权的形式向管理人员提供股权激励报酬,使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管理才能和敬业精神。
  2、 产权重构,设立收购主体——“壳”公司。1998年10月,
四通集团职代会做出成立职工持股会的决议,616名职工共同出资5100万元,集团负责人沈国均和段永基各认购7.06%,即360万元,其他高层管理人员持股在几十万元不等。1999年5月6日,四通职工持股会获政府正式批准。5月13日,“四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四通职工持股会出资占51%,原四通集团出资占49%,产权清晰的职工持股会,占绝对控股地位。之后,四通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收购香港四通公司。香港四通公司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对它的收购,既使自己有了稳定的主业收入,又可将所持股份通过股份转让,质押贷款等形式流通,易于操作。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将分期分批地私募扩股,逐步购买四通集团原有资产,完成产权重组、产业重组、机制重组三位一体的战略目标。
  3、 多方筹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四通管理层收购所需要
的资金量很大,因此,公司管理层需要通过资金融通完成收购,国内新兴的商业银行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另外,收购的最终完成还需要私募扩股,引进外部投资者。四通集团的重组改制方案出台以后,引起了国内外一些金融机构的浓厚兴趣。当然,在融资渠道中上市是最佳选择之一。四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私募扩股的基础上,寻求到国内或国外上市。
4、 业务重组,再造公司治理结构。四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后,
首先进行业务重组,它将新公司定位于一个信息产业公司,主要分为系统集成、信息家电、商用机器和电子商务,再加上香港四通公司的电子分销网。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业务从四通集团的各个事业部中挑选出来,组成一个全新的概念,“重返中国IT工业”。这些业务一起形成组合优势。此外,由于产权清晰的职工持股会占控股地位,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配合与制衡创造了条件,可以极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此前提下,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将公司运营目标确定为:决策一体化、管理规范化、机构精简化、干部年轻化。

三 、实施MBO的法律障碍与相应立法建议。

  我国实施MBO的时间虽然很短,但在明晰产权、降低成本、激励管理人员等方面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立法滞后等原因,在实施MBO中业已凸现法律障碍,亟需突破法律“瓶颈”,进行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