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诠释

发布时间:2019-08-22 05:51:15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诠释

  一、我们认为公司首先应当树立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

  (一)事先防范是基础

  事先防范与事后救济相比,事后救济的成本高、效果差。事后救济往往是诉讼或者仲裁,由于第三方介入争议裁决,为第三方裁决投入的成本,自然都超过正常的交易成本。第三方裁决为主的事后救济,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法律上是应该赢的官司也可能受地方法治环境的影响结果输了;或者官司虽然赢了,但是无法执行;或者赢了官司,输了生意。因此,事后救济的结果往往 “杀敌一万损兵三千”。而有效的事先防范,能够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也就保障了公司正常、持续、健康的运转。

  我们认为,一个公司在事前防范的投入与事后救济的投入是成反比的。事前防范投入成本大,事后救济投入的成本就小;事前防范投入成本小,事后救济投入的成本就大,并且,取得的效果还比较差。这正印证了中国古代关于扁鹊医术的故事。

  故事的启发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答:“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所以,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防范。事前控制就是公司自身的免疫系统,能够使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于未然。但是,事前未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等到法律风险已经产生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才寻求弥补。往往是即使请来了名气再大的“空降兵”,结果也于事无补。

  (二)过程控制是关键

  过程控制关系到法律风险在公司运作中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过程控制贯彻并渗透于公司运作的每个过程,关系到公司每个部门,甚至每一个岗位。事先防范做好了,但过程控制没有做好,同样也不行。例如:一份合同签订时对我方很有利,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双方的信函往来或形成的会议纪要足以变更原有的合同条款。因此,法律风险的过程控制是风险防范的关键因素,过程控制做好了,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就做好了,公司的法律风险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事后纠纷也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