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推“28条”10万就可以办家“一人公司”

发布时间:2019-08-18 13:48:15


从明年开始,只要凑足10万元,就可以去工商部门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了。昨天,省工商局在全国率先推出28条贯彻实施新《公司法》的政策,对新法的逐条细化,将让浙江企业抢在前头,喝到新《公司法》的“头口水”。
  “28条”极富浙江特色
  目前,我国实施的仍是1994年出台的第一部《公司法》,而当时的立法理念、立法技术和制度设计,现在来说都已经越来越显得滞后。在此背景下,新《公司法》的出台被誉为“一扫前弊”。
  为了让浙江企业将新《公司法》所赋予的法律资源运用到极致,“28条”于昨日正式出台。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张林说,“28条”充分结合了浙江经济的运行和结构特点,特别是民间资本充裕、民营经济发达的特色,目标直指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新《公司法》相仿,“28条”从降低准入门槛、消除所有制差别、保护企业自治权利等方面提出了重大决策,不同的是,“28条”的政策更为细化和直观,“极富浙江特色”。
  “一人公司”将破茧而出
  近日,大学毕业已两年的徐先生特意来工商部门,咨询有关“一人公司”的注册事宜。大学毕业后,徐先生一直做着外贸生意,“一直想自己办个公司,但是由于找不到伙伴,没能如愿。听说新公司法允许成立‘一人公司’,不禁又激起了我创业的热情。”徐先生说。
  从我省新出台的“28条”来看,“一人公司”首次被赋予合法地位,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凡符合股东资格的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等,均允许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
  据了解,修订前的《公司法》只承认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一个自然人以前只能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这两种非公司法人的经济实体。“一人公司”得到允许之后,将会增加投资人的创业机会。
  在职员工也能办企业
  针对浙江民间资金充裕、投资欲望浓厚的特点,“28条”充分鼓励投资,把市场准入门开得更大。
  而以往经常为人争议的“在职员工办企业”,在新法及“28条”中正式获得法规的认可,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及法律,大部分人都可以在正常职业之外,“下海”探探水。
  政策明示,凡依法符合出资条件的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均允许投资设立公司。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外,允许在职员工参与投资组建公司制企业。
  所有企业均受“普惠”
  在市场准入方面,新《公司法》消除了市场主体的所有制差别,“28条”则将这种无差别待遇进一步明确下来,内容包括:对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公司,在名称取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方式、股东人数限制、股东资格、住所及登记程序方面都按同一标准进行注册登记;消除特殊行业准入的所有制差别;消除准入类型的所有制差别,允许民营资本投资设立各类公司或者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登记上享有与国有资本的同等待遇;鼓励各类主体以多种形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向国家证监会申报上市发行股票。
  “以上条款特别针对浙江民营经济发达的实际而制定,重视对民营经济的培育和发展,相当于取消了国有企业的特权,使所有企业受到无差别待遇。”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重新公布。,分别为总则、登记管辖、登记事项、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公司的登记、登记程序、年度检验、证照和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公司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