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离婚的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09 19:39:15


  夫妻离婚最难处理的就是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等问题,而婚前的债务在婚后是否要夫妻共同承担也是大家很关心的。那么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共同承担?婚前债务离婚的处理办法是怎样的?婚前债务如何追究责任?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1、婚前欠的债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婚后债务,而且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婚前所负的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人配偶应在接受财物或享受利益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于赠与或婚内约定等接受财物或受益的债务人配偶在清偿债务后,有权利向债务人追偿。

  二、婚前债务离婚的处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从以上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5、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三、婚前债务如何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依《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婚前债务离婚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债权人如果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