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内企业海外并购的规制

发布时间:2019-08-12 14:23:15


  核心内容:中国境内企业海外并购有哪些规制?、存在不予许可的境外并购、需要履行许可并购的程序、企业境外并购的前期报告制度等。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境内企业海外并购的规制。

  境内企业海外并购的规制:

  1、。

  根据《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规定,境外投资包括我国企业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需要审批,除了金融企业以外,,其中,、日本、新加坡等国的境外投资审批,其余的境外投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2、不予许可的境外并购。

,通常有如下情形: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的;东道国政局动荡和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与东道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或风俗相悖的;从事跨国犯罪活动的。

  3、许可基本程序。

,,并征求驻该国使领馆商务参赞意见,核准后颁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4、企业境外并购的前期报告制度。

  根据《企业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企业在确定境外并购意向后,。;其他企业向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