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类型

发布时间:2019-08-04 00:04:15


  一、按收购双方的行业关系划分

  1、横向收购。收购双方处于同一行业,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商业竞争对手之间的并购。

  2、纵向收购。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相互联接、密切联系的企业之间,或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专业化企业之间的收购。

  向前收购:收购上游企业;向后收购:收购下游企业。

  3、混合收购。

  收购双方之间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或客户的收购。产品扩张型,地域市场扩张型;纯粹混合收购。目的:实现多角化经营。

  二、按收购形式划分

  1、协议收购:收购方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与目标公司股东取得联系,通过反复磋商,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约定事项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一种收购方式。——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的主要方式(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占比大)

  协议收购=善意收购

  2、要约收购。收购方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依法向该公司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按照规定的价格以货币或其他支付形式购买股票,以获取上市公司股权的一种收购形式。要约收购,2006年前我国较少采用。

  三、按收购动机划分

  1、善意收购;2、敌意收购:收购方完全主动

  四、按收购资金来源不同划分

  1、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收购方只需要投入少量现金,主要通过以未来目标公司的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举债来进行收购。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

  2、非杠杆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