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醉驾入刑第一案的警示

发布时间:2020-10-27 07:00:15


  作为甘肃省因醉酒驾驶受审的第一人,靖远农民崔冲锋为他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的处罚。

  甘肃省醉驾入刑首案至此尘埃落定,但此案究竟给醉驾者能有多少震慑,也许还要等时间的检验。

  5月17日,崔冲锋见到了自己的妻女。这一次,他们相遇的地点变了,他的身份也变了:,他的妻子、女儿及不少亲朋好友前来旁听。

  法庭上,崔冲锋看着妻子,微笑中带着苦涩,当他把手机和随身物品交给妻子的时候,他明白自己将会离开家人一段时间。也许在崔冲锋喝完酒启动自己客货车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5月9日晚8时,当全国各地交警正在严查醉驾的时候,在靖远县三滩乡中一村七社农民崔冲锋的家中,他正在和弟弟打开一瓶白酒干杯。在这个阴雨绵绵的夜晚,闲暇无事的哥俩频频举杯,伴随着家常的话题,一杯杯白酒落肚。

  一个小时后,一瓶白酒见底。这时,崔冲锋接到一个朋友打来的电话。电话中,朋友让崔冲锋帮个忙,到附近一处砂场找一下负责人。原来砂场地处偏僻,手机有时候没有信号,朋友通知砂场负责人次日要参加一个会议,但是电话打不通。无奈之下就想到让离砂场不远的崔冲锋到砂场亲自通知一下。

  朋友的事情不能耽搁,崔冲锋放下酒杯就启动了自己家用的微货车。

  十几分钟的车程转瞬就到了,临近砂场时,开着微货车的崔冲锋看到了路边检查过往车辆的交警。

  当晚,平川交警大队的民警正在各个路段严查酒后驾车行为。晚9时20分许,在平川区电力路执勤的交警看到一辆车号为甘D·86012的微货车驶来,细心的交警发现该车可疑:速度不稳,且有掉头的迹象。执勤交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带着满嘴酒气的崔冲锋下了车。

  “当时一看他就喝了酒!”交警称,下车后的崔冲锋满脸通红,他们立即用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他有酒驾嫌疑。

  为了确认崔冲锋是否醉驾,交警将其带到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三次检测发现崔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均超标。最后经甘肃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崔冲锋驾车行驶时其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115.7mg/100ml。

  交警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至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此规定认定,崔冲锋当时是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