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骑车逆行丢性命 机动车无责也要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08 01:51:15


醉酒骑车闯入机动车道造成死亡事故,无责任方被死者家属追讨人身损害赔偿。今天,、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8.7万余元。 今年6月4日,张先生驾驶出租车行至东三环辅路时,与醉酒骑车逆向进入机动车道的吴某相撞,伤情严重的吴某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经交管理部门认定,这起交通事故吴某负全部责任,可出租汽车公司已垫付丧葬费、医药费等1.5万余元。
7月,,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37.2万余元。出租汽车公司和张先生认定,吴某亲属未依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数额,故不同意诉讼请求。
,出租汽车公司不服,以判决认定赔偿比例过高为由提起上诉。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吴某醉酒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并致自己死亡。机动车司机张先生尽到了义务,不承担事故责任。根据新交法,机动车一方要承担10-20%的赔偿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