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是什么民事身份?

发布时间:2019-08-28 07:31:15


  你是否曾想过村委会是什么民事身份?村民有纠纷的找村委会帮忙,村委会以什么身份来帮呢?随着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的公布,村委会的民事身份也有了说法。民法总则针对村委会,规定了“特别法人”这一名词,下面就由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村委会的民事身份重要吗?

  当然!村委会没有法人身份,如果借不到组织机构代码,就没法签合同。

  村委会的民事身份是特别法人

  针对这些情况,民法总则草案专门设立了“特别法人”,其中就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民法总则做了“特别法人”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96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97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98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99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100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101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