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发布时间:2019-08-22 00:21:15


有的专家指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完备的约 束股份制企业经理阶层行为的外部校正机制。也就是要有一套监 督、约束的制度,以便股份制经济能够健康地运行,发挥出由于制 度创新而带来的效率提高的潜能。 我认为这种监督、约束制度应分为体制上的监督体系和法律 上的监督体系两大类。前者是一种事前控制,可以起到硬约束,防 患于末然的作用;后者是一种事后控制,对于一些由于违规违法的 行为而造成国有资产和社会财富严重损失的当事人,应追究其法 律责任,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一)体制上的监督体系
1.实行国有控股公司交叉持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解决完 全由行政命令指派董事长、总经理的问题。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股份公司产权主体多元化,以利于实现所 有权与经营权的彻底分离,以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如果一个国有 企业的大股东除了自己上级国有控股公司 (原行业性主管部门)之 外,还有其他一些国有控股公司对其参股,那样就可以形成一种 “多元制衡”结构。如果几个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比较接近的话,那么 这种制衡作用将更加明显。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向企业派遣代理人 是一项重大的人事决策,由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就可改变原先由 一家国有控股公司说了算的局面,需在几家大股东之间协商产生。 为了维护自身的投资权益,保证在自己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能够 保值增值,这时推选出的代理人往往是一些精投资、善管理的经济 专家、金融专家和企业家,或者是有过较好经营业绩的经理、董事。这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一家部门说了算或个别领导说了算的弊 病。 实行这种做法的目的在于弱化本不属于产权范围的行政权力 约束,尽可能地将属于政府的行政权能从国有产权结构中分离出 去,使政府的行为目标不再通过国有产权的职能直接实现。
2.加快建立起“所有者对经营者有效治理结构”的市场机制 (包括:激励机制、破产机制、兼并机制、用脚投票机制和经理市场 机制等),使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能够达到理想的体制效率目 标,同时也规范了股份制的市场运作。 因为,经济体制伪效率最终要靠健全的市场机制才能实现,要 达到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预期目标,就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者 对经营者有效治理结构”的市场机制。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 股金运作不受监控和“穿新鞋走老路”等问题。
(1)激励机制是一种利益调整机制,也就是,企业资产所有者 要想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就必须把自己剩余索取权的一部分让 渡给企业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如经营者和高级技术人员,让经营者 的管理劳动得到合理的报酬,让技术人员的智力劳动和成果得到 经济资产上的体现,形成收益与劳动绩效相匹配的格局,尽可能避 免企业“搭便车”行为。这种机制的目的在于避免经理人员和技术 人员由于自己付出的劳动和所得到的报酬不对称而做出损害企业 所有者利益行为或怠慢行为的产生,同时有利于激发他们对工作 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