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流程2014

发布时间:2020-02-23 11:36:15


  核心内容:设立分公司,首先要准备好到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和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扥材料,,然后到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最后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下文由编辑为您整理,仅供参考。

  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法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关于成立分公司)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

  5、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总公司拨款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二、拿到执照后,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三、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提交地税);

  3、《办税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

  4、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