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1-20 05:36:15


  在现在这个经济社会当中,一些大公司为了提升自己在世界各地的影响力以及财富地位,会在设立其分公司。当然分公司成立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点有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设立分公司的好处

  (一)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二)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的全部内容。成立分公司后就应该妥善经营,与总公司保持好联系,听从总公司的指导及意见。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