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的转变(公司法)

发布时间:2019-12-27 14:11:15


  1994年以后,我国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针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措施,实际上在整个社会层面上推动了企业集团(阶段性的企业联合体)向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的企业联合体)的转变。这个时期不论是国有企业集团,还是民营的集团公司都进行了一些重大的改变z(1)明确产权关系和资产经营责任,(2)建立和健全母子公司的产权关系和公司治理结构,(3)进行了资产和组织上的重组,实现了从松散型管理向紧密型转变,其中一部分企业集团实际上被关、停、并、转),而这个独立法人企业——集团公司已经不再是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中间组织,而是集团公司总部成为了最终介于股东与行业性企业之间的中间组织。

  事实上,只有集团公司总部才需要制定公司级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