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缘未成拒返彩礼 诚心和解打开心结

发布时间:2019-08-27 00:45:15


  为积极贯彻“大调解”方针,执行法官做思想工作,解当事人心结,促执行和解。8月20日,经该院执行法官耐心劝服,一对因返还婚约彩礼的成为“冤家对头”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了双方满意的双赢效果。

  原告段某与被告刘某于农历2007年农历正月初四经人介绍相识谈婚,段某按照当地习俗给付给刘某见面礼3840元及相关物品。后段某外出务工,随着双方交往段某发现双方在语言性格均不合适,遂向刘某提出了解除婚约,刘某拒不同意解除婚约,2008年12月9日,,,由被告刘某返还申请人婚约彩礼484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执行,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此时已经成婚,并且已有孕在身,不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便让被执行人和家人商量一下如何履行,对其讲明了拒不履行的后果,后执行法官又主动找到被执行人刘某的父母和公婆,希望他们能本着对家人负责的态度,,共同探讨案件的解决,他们讲了其中的委屈,段某在外打工经济状况不错,便“抛弃”了刘某,况且按当地习俗,毁约一方是不能索要彩礼的。执行法官意识到要想解决此案,必须首先解开被执行人刘某家人的心理疙瘩,执行法官首先表达了理解之情,但是婚姻是双方自愿的,感情是不能勉强的,返还彩礼是法律规定的,当地习俗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既然矛盾已经产生,就应该正视解决,目前看你们这一方是否愿意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的话,。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家人看执行法官理解自己,,表示愿意协商解决。

  执行法官又主动约谈申请人段某,申请人认为虽判决支付了这么多婚约彩礼,但是其实际支付的又何止这么多,表示不能协商,,另外对案件的解决不能只是思考对方的错误,要换位思考,虽说你悔婚是你的权利,但是也要考虑一下女方的感受,这件事也许会让她伤痛一辈子,谁不希望自己的婚姻一如既往的甜蜜,既然你已经选择,何不顾虑一下对方呢,感情远远比金钱更难忘却,你不同意协商,。就在约谈段某后两天,,说“我回去想了想,也想明白了,法官说的有道理,我愿意协商”。执行法官便将双方传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一起因婚约引发的干戈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