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9-08-10 08:10:15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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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的情形

  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双方均要求离婚,但是子女、财产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

  双方都同意离婚, 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齐全的;

  一方是精神病人的;

  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