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1 23:38:15


北京市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5330 元/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559 元/人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6828 元/人

北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088元

附:2007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京统函[2007]43号

1、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978元;

2、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4825元;

3、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620元;

4、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061元;

5、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