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试图注销登记 来免除法院管辖? 法院:事先约定管辖有效

导读:约定管辖法院仍对该案件有管辖权。双方当事人已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约定,虽然某文华机械设备经营部注销,但其不影响其约定管辖约定的有效性,因此,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013年1月6日,某建材有限公司(甲方)与某文华机械设备经营部(经营者卢某,乙方)签订《产品销售服务协议》,双方约定:“由文华机械设备经营部为某建材公司提供变频无负压供水设备……双方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合同签订后,某文华机械设备经营部与2019年4月2日登记注销。现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

  提问:约定管辖会不会因为个体户注销而使得约定管辖无效?

  【律师解答】

  不会,。双方当事人已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约定,虽然某文华机械设备经营部注销,但其不影响其约定管辖约定的有效性,因此,。具体理由如下:

  一、约定管辖符合法律规定

  约定管辖,又称协议管辖,。约定管辖意思表示要求书面、明确、唯一,同时当事人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且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且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因此,双方约定管辖条款属有效条款,。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并不影响约定管辖效力

  某文华机械设备经营部符合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模式,属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注销,是其作为商事主体在法律层面上消灭的一种状态。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因此,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其权利义务的主体就变更为其经营者。。

  首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双方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且合该同中已明确“乙方”为“某文华机械设备经营部”。因此,。

  其次,约定管辖条款协议是以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就本案而言,,个体工商户的注销在后,,这对订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现实生活中,在签订协议之后,当事人为了自身的目的而变更约定地址的行为时有发生,若约定的地址随着实际地址的变更而发生变化,则必然导致管辖规则的混乱。

  第三,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条的规定,,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根据规定,,,这是维护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因此,。

  三、移送管辖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根据管辖协议,,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在本案中,,虽然个体工商户在当事人起诉前注销,,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