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五粮液状告九粮液赢了 商标侵权行为要承担哪些责任?

导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诉甘肃滨河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侵权案。滨河公司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的行为被认定侵犯了五粮液公司对“五粮液”、“五粮春”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滨河公司须向五粮液集团赔偿经济损失900万元。那么,商标侵权行为要承担哪些责任?商标被侵权时如何维权?

  持续长达六年,两度败诉的五粮液诉“九粮液”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

  近日,、销售“九粮液”、“九粮春”酒产品的行为构成对五粮液集团的“五粮液”、“五粮春”商标侵权,并判令滨河集团赔偿五粮液集团损失900万元。

  据介绍,本案胜诉过程颇为曲折。2013年3月,北京一中院受理九粮液、九粮春案件后,通过审理,于2014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酒产品的行为不侵害“五粮液”、“五粮春”商标权。

  五粮液集团不服该一审判决,于2014年2月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2016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一审、二审均败诉的情况下,五粮液集团向最高院申请再审。2016年11月,,最高院于2017年6月裁定提审本案并中止原判决执行。

  2017年11月23日,“九粮液”、。2019年5月,、“九粮春”侵权的再审判决。

  记者发现,除了“九粮液”、“九粮春”外,还有“七粮液”、“大午粮液””等也都成为五粮液的被告,。

  五粮液集团代理律师表示,,而且对于淡化驰名商标的案件审理都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商标侵权行为要承担哪些责任?

  商标侵权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具体为:

  1、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赠礼道歉。

  2、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商标侵权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商标侵权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刑法》第213条,追究刑事责任。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1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依照刑法第21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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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与当事人协商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侵权人侵犯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就因此引起的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商标所有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标识等。

  2、工商投诉、举报

  当与商标侵权人就商标侵权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前期收集的商标侵权人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工商部门处理时,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对违法经营额五万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当商标所有权人经过与商标侵权人协商或通过向工投诉举报仍不能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并提请诸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登报道歉及消除影响等诉求。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