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席卷春节档电影 2019年盗版侵权该怎么定罪?

导读:大年初一,八部国产大片登陆各大院线展开激烈竞争,目前票房最高的四部电影均突破2000万元,大年初三“逆袭”成功的《流浪地球》票房更是遥遥领先。“科幻”一跃成为今年春节档电影的主题词。

  据统计,2019年春节档总票房较去年同期出现增长,但观影人次却出现同比下降,与此同时,平均票价同比上升。这一现象背后是涌现出的大规模盗版问题。上映后不过三日便有卖家开始在交易平台出售包括《流浪地球》在内的春节档盗版电影资源,其中票房排名靠前的几部热门电影盗版情况尤为严重。

  猫眼电影目前对《流浪地球》的总票房预测值为51.47亿元,较2月8日的53.3亿元出现了近2亿元的下调。

  近日记者发现,有卖家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将多部正在热映的贺岁片打包出售,售价不过2元,电影画面完整、清晰。

  《流浪地球》制片人龚格尔对记者表示:“最近几天,《流浪地球》的工作人员没有时间庆祝票房的攀升,而是把几乎全部的精力用在了投诉和封堵盗版上。”

  龚格尔称,截至目前为止,今年全部春节档影片盗版资源在线观看次数保守估计也超过2000万次。

  华尔街见闻发现,经过片方的排查与热心网友的“自发举报”,目前在淘宝、闲鱼等二手交易平台上搜索“流浪地球”已不再显示相关结果,而尴尬的是,盗版资源依然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同期其他电影的词条下。

  事实上,早在春节前,国家版权局就已发文公布2019年第一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该名单包括大年初一上映的全部八部贺岁电影。

  通知明确提出,各平台应对名单内院线电影资源的传播进行严格管控:

  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在影片上映期内不得提供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搜索链接的网络服务商、电商网站及应用程序商店应加快处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另一方面,本次事件中盗版电影的影片来源与以往存在相当程度的不同。“三声”提到,有业内人士透露,从今年贺岁档电影盗版资源的规模和质量来看,与其说是传统的观众盗摄,不如说更像是行业内人士所为,有理由怀疑存在盗版团队与影院员工相串谋。

  目前,院线影片盗版资源制作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普通观众所能接触到的盗版商家被称为“代理”,仅为该产业链的最底层。在这一层次上,卖家除了出售盗版资源外,还可通过发展下线并收取“入会费”来获得盈利,集团运作模式与微商如出一辙。

  另有一种传播盗版的途径是通过某一固定的网站向购买者分发资源。这些网站的服务器则建在版权保护相当薄弱的东南亚国家,。来自游戏、赌博、黄色网站的广告收入是这类盗版影视资源网站的另一重要收入来源。

  而在该产业链的上游,也即盗取正版影片资源制作拷贝的过程中,更存在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除在影院现场盗录的常见操作外,这一层次的人员还有获取高清原片的特殊渠道。

2019年盗版侵权该怎么定罪?

  盗版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甚至刑事处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过去仅分散见于《商标法》、,并没有将其认定为独立的犯罪类别。

  盗版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编辑:Saku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