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奇葩证明”还需多方综合发力

导读:治理“奇葩证明”还需多方综合发力

      总理怒斥要证明“你妈是你妈”言犹在耳,广州吴叔又遭遇烦心事。年近半百的他想继承已故老父的房产,却被要求出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外公去世时我才2岁,怎么证明?”昨日,记者了解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想继承遗产确实需要提供类似证明,但遇到吴叔这种极端个例,问题怎样才能解决呢?

 

  “奇葩证明”前赴后继不断翻新和野蛮存在,证明治理“奇葩证明”的必需和亟需。问题是,如何才能有效治理和遏制“奇葩证明”呢?广州吴叔的遭遇无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多维度观察和解决的契机与路径。

 

  回看广州吴叔遭遇继承遗产难,其实经历了至少四个层面的“刁难”。一是法律的“刁难”。,吴叔继承遗产,必须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相关公证;而在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又必须提供有关亲属死亡证明。

 

  二是机关人员工作作风“刁难”。吴叔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先一个接待工作人员要求吴叔提供或出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但没有明确或一次性说明这些所谓的死亡证明并不一定是《死亡证书》,而可以是相关死亡人员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信就可以,让广州吴叔误认为必须是《死亡证书》而陷入取证难和继承房屋过户难的死胡同。

 

  更关键的是,按照公证部门的工作要求,需要证明相关亲属死亡证等材料的,不一定必须是广州吴叔自己收集提供,公证部门也完全可以自己进行收集。如此,此前公证部门一味要求广州吴叔自己提供相关证明的做法,就是一种典型的懒作为,再加上此前的不一次性告知、告诉清楚广州吴叔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无疑难逃衙门习气和刁难之嫌。

 

  三是部门信息壁垒“刁难”。吴叔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早已死亡,相关死亡信息应该说相关地方的相关部门都有记录,如果这些机构或部门信息能够及时公开,或一定程度上能够各地共享,有关机构或人员能够很容易取得,也就不存在广州吴叔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难的问题。而这一点,在信息化社会突飞猛进的时代,这并没有太大技术难题,但是实际上有关信息就是不能联网共享,也就无疑再次凸显了我国相关政务等信息壁垒的严重不通和荒唐滞后。

 

  四是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担当意识不足“刁难”。为广州吴叔办理相关亲属死亡证明公证,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固然有相关法律和规定的限制,但很显然面对广州吴叔非常特殊的实际情况,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迟迟不愿考虑实际特事特办而墨守陈规旧矩,不愿担一点工作风险,很显然与工作中的担当意识不足有着很大的内在关联。

 

  由此可见,要想治理或遏止“奇葩证明”前赴后继不断翻新和野蛮存在,就需要多方发力综合施策。一方面,要进一步大力改进机关等作风,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等,解决政府等机构和工作人员“门好进、事难办”和担当意识差的问题。

 

  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梳理和清理力度,对一些过多、不合时宜和过于死板的要求提供办事证明的规定进行清理、删减和完善,从根本上解决要求提供“奇葩证明”的不合理制度根源。

 

  再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速我国政务等大数据库的建立,尽早打破政务等社会信息不通的局面。只有单位工作作风顺畅了、法律法规等规定合理了、政务大数据库等有效建立起来了,一些“奇葩证明”没有存在的基础和道理了,要求开一些“奇葩证明”的要求不用清理也就可能自然消失了。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