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新婚不满3个月发现竟是表兄妹 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导读:3月29日据奉法龙岩报道,刚入新房不满3个月,新婚夫妻发现,双方竟是正儿八经的表兄妹关系。张小姐对照《婚姻法》,知道这是法律禁止的婚姻行为,便将夫君罗先生告上法庭,请求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小姐和罗先生婚姻关系无效。那么,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怎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下面,请让大律师网为你解答。

  3月29日据奉法龙岩报道,刚入新房不满3个月,这对新婚夫妻吃惊地发现,双方竟是正儿八经的表兄妹关系。张小姐对照《婚姻法》,知道这是法律禁止的婚姻行为,便将夫君罗先生告上法庭,请求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近日,,张小姐和罗先生婚姻关系无效。

  26岁的张小姐与28岁的罗先生两人均在深圳工作,张小姐家在上杭,罗先生家在连城。由于工作关系互相认识,后双方谈起了恋爱并同居生活。去年12月12日,。

  今年正月,当张小姐母亲从上杭来到连城上门认亲时,亲家母竟不约而同地惊呼起来,发生了啼笑皆非的尴尬事件。两位母亲不见则罢,一见竟是多年不见的同胞姐妹。亲上加亲,不知是喜是悲。张小姐欲哭无泪。

  今年2月22日,张小姐将夫君罗先生告上法庭,称夫妻两人的生母系同胞姐妹,。法庭上,罗先生对爱妻的所述事实毫无异议。双方表示无财产问题需要处理。

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1、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怎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1、必须具有法定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必须由特定的人提出申请:

,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