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版权保护的梦想如何实现?

导读:没有版权保护的梦想如何实现?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们习惯于享用免费的资源,互联网的分享精神也被认为是这个时代的伟大标志之一。但在这种免费分享的精神下,版权的边界却变得模糊,关于版权的问题变得突出而棘手。

  无论是影视、文学、音乐还是其他形式的文化产品,在早期都被免费“分享”到互联网上,虽然作品受到了广泛的传播、受到更多的关注,但是这却让身处文化产业当中的创作者们无法得到应得的利益,严重打击了创作者们的积极性。如果不保护这部分创作者们的创作激情,文化产业还哪来的诗和远方?

  很多互联网公司在发展初期,用无视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野蛮生长,公司迅速发展壮大了,但却造成了网络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泊的商业环境。用侵犯创作者权益的方式去满足公众的需求,无论冠以何等高尚的名义,事实上都只是在破坏性地攫取商业利益。从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乃至整个网络生态的构建上来看,版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在于,形成良性的商业竞争环境,让创作者能够保有创作热情、让企业能够通过传播和分享作品而获利。

  在版权制度下,版权是作者创作作品和传播者传播作品而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互联网自然也不是法外之地。如果互联网只谈分享,不谈尊重,浅薄地认为“一切收费行为都是耍流氓”,那这片野蛮人的天堂会逼迫文明人的逃离,成为只有分享者,而没有创作源的文化荒漠。创作者们如果不能通过劳动付出来获得应得的名与利,那每一份的盗版传播,就是在消耗一部分创作者的热情,多年之后,后人守着被破坏的文化产业,只会将现在的互联网盗版狂欢定义为毫无诗意的野蛮人的狂欢。

  从互联网的发展进程中来看,早期的一些网站用极低成本增加点击率,盗版视频、音乐、小说等给这些网站带来了巨额的利益,但这跟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依靠奴隶贸易实现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本质上是一样的。其实,很多国家在发展初期,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的时候,也会出现这种现象。但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这种现象有,不代表就是对的。现在互联网运营者已经形成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核心竞争力的共识。

  近几年,很多大型互联网企业开始在全球范围购买版权,正在将自身打造成强大的正版内容提供商。国外正版视频的引进,国内正版音乐的推广,国内文学作品的正版发行,这些都是有责任有担当的互联网企业不断努力推动的结果。

  事实也证明了,网友的使用习惯和对版权的态度并非不可改变,抵触付费并非不可突破的互联网信仰。就数字阅读来看,获得过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的掌阅科技,早在八年前诞生的时候就开始实践正版采购,目前用户量过5亿,每天付费的用户就有几百万。这些数据就证明了,推动正版,是需要企业看到互联网发展的诗和远方的。

  尊重版权不仅不会阻碍互联网的发展,恰恰是互联网走向远方的必经之路。
(编辑:言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