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不是犯罪的挡箭牌

导读:精神病不是犯罪的挡箭牌

      最近,四川师大学生滕某残忍杀害室友的事件,。当滕某被曝出有精神疾病,并已申请精神鉴定后,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家属替嫌犯逃避惩罚或减轻判罚的“套路”,也有人直言:“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杀人就可以不担责任吗?”

 

  精神病不是犯罪的“免死金牌”。近年来的多起伤人事件中,犯罪嫌疑人都被曝或自曝有“精神病”,这些旨在摆脱惩罚的缘由,加剧着公众对社会安全的担忧。说到底,即使犯罪嫌疑人真的患有精神病,被害者就活该自认倒霉吗?站在精神病患者的角度,相对宽松的判罚或许显得人性化,可站在公众的角度,这恐怕成为难以磨灭的隐忧。更何况,“精神病”在犯罪案件中,已不仅仅是“事实”那么简单。很多情况下,这甚至成了一种工具。法律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免于刑事责任”的规定,原本是为了对无自由意志的犯罪行为区别对待,却被很多别有用心的人刻意曲解。在很多案件中,为了自救,嫌疑人或其家属编造或夸大精神病病情,令公众真假难辨,也给法律判决带来了不小困难。

 

  前些年,北京男青年张某故意伤人致死,而后他凭着自己学过的医学知识,成功装疯卖傻通过精神病鉴定,最终因自己说出实情后才被判刑;湖北省松滋市杨某曾重金收买精神鉴定人员,最后以“间歇性精神病发作,无责任能力”成功脱罪,甚至叫嚷自己有“杀人执照”……这些事件在造成社会恐慌的同时,难免让司法鉴定陷入“信任危机”。,提高鉴定水平和正确率,保证判决有理有据、使人信服,势在必行。

 

  我国的《精神卫生法》出台后,暴力伤人的精神病人会被强行收治,,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较大难度。对此有公众呼吁,为了社会公平,不妨加强对犯罪精神病人的惩治,,来实现更细致、更有效的处理。

 

  精神病患者犯罪的社会难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源于患者家属治疗意识的欠缺,和尚不完善的社会救治体系。在我国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庭,为了避免造成社会伤害,强行将患者关进屋子或铁笼,而错过了将他们送医的机会。还有的家庭,明知家人患有精神病,依然放任自流,导致其对社会造成了伤害。如果所有的精神病患者,在造成不良后果之前,都接受了及时有效的治疗,精神病患者犯罪必将大幅减少。

 

  当然,要实现更多精神病患者的主动就医,我们也期待更多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开展精神病患者“出笼”行动,保证更多精神病人接受治疗的权利。同时,面对相对高额的救助费用,针对特定人群的救济尚需进一步增多,无论是公益组织,还是政府救助,给予精神病患者的关爱亟待蔓延。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