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监管办法需到位

导读:网约车监管办法需到位

  深圳网络约车司机涉嫌杀害女乘客,令人愤慨。本应是互联网+交通的分享型交通模式,为何不时被曝出安全隐患?,值得各方主体认真思考。

 

  网络约车快速发展对于优化交通出行方式、促进分享型经济发展大有裨益,:一是极易产生虚假车辆信息;二是行驶过程中违法行为多、交通事故多;三是准入门槛过低,司机素质参差不齐,缺乏职业教育,在曝光的网络约车安全事件中,驾驶人已出现过吸毒人员、精神病患者和被吊销驾照者等不该出现的人员,且几乎没有任何人员培训和相关安全事项的防范教育;,,网络约车跨城市出行增长量明显,。

 

  网络约车多方受益,也就要求多方共同出力,。首先,,,即将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主体责任及准入条件,到车辆及驾驶员条件都有明确规范。但政府的顶层设计方案以及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明确政府公权力行使的边界,使得政府公权力的介入集中在公共政策制订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治方面,将具体审核职责转移给网络约车平台履行,。

 

  其次,网络约车平台在严格审查车辆信息及驾驶人信息的同时,应当建立完善驾驶人及乘客信用档案,。基于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及乘客评价对驾驶人进行分级评价,对于多次降级的驾驶员予以淘汰。基于驾驶员对乘客的搭乘行为评价情况建立乘客评价分级机制,对于有不文明搭乘行为的乘客设立拒绝服务的门槛。,发现驾驶员有绕路、不正常改变线路等问题,及时向驾驶员和乘客手机发送警示信息,不能及时反馈合理缘由的,应向警方备案警示信息。

 

  作为网络约车实际参与者的驾驶员和乘客,,。驾驶员和乘客及时举报上传网络约车违法信息的,,。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