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抢的“破窗心理”

导读:哄抢的“破窗心理”

  对于频发的哄抢事件频发,许多人下结论说国民素质下降,道德滑坡,亟需进行普及素质教育。此外,多数时评家也一致指出,要打破“法不责众”的执法现状,加大对参与哄抢者的惩罚力度,以遏制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对此,笔者以为,与其说是道德滑坡、执法疲弱,倒不如说是群体效应面前各方的无可奈何。

 

  什么是群体?群体动力学家肖认为,群体是两个或更多个互动并影响的人。高速公路上货车侧翻,当地居民一拨又一拨赶到现场抢苹果,可见,这些人是一个存在着互动和相互影响的群体。此类群体的哄抢事件实质上折射出群体心态问题。

 

  首先,要提及的是责任分散效应,其实质是:人多了不负责,或责任不落实,由此造成哄抢事件的频发,这种哄抢行为不能仅理解为人心不古、世风日下。须知,在群体中容易发生失控行为。在此次事件中,倘若单个村民去抢苹果,他(她)就会强烈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合规范,而若是集体行为,其产生罪恶感和内疚感就会大大减弱。虽然一起哄抢车主价值8万元的苹果已不是一个小数目,但分担到每一个人身上的责任会很少,从而产生集体哄抢的疯狂行为。

 

  看到哄抢这类报道,人们会很惊讶:这些人的道德感去哪了?其实,这从心理学上的“去个体化”也可以找到解释,去个体化指在群体情境中,人们更可能抛弃道德约束,忘却个人身份而顺从群体规范。言下之意是,群体能产生使人兴奋感,导致个体失去自我意识和自我约束。因此,在一拨又一拨的村民中,村民感受到的是一个群体,而非个人。故在群体条件下,村民就会受到群体抢苹果这一致行为的鼓动和诱惑,以致做出抢苹果的非理性行为。

 

  此外,笔者和多数人的观点一致,即人们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心理。在以往的哄抢事件中,由于哄抢群体的规模大,调查取证困难等原因,导致警方的不作为,利益损害者也只能自认倒霉,望“抢”而无奈了之。

 

  哄抢行为主体付出的成本较低或几乎为零,法律规定被漠视,这种现状就助长了哄抢事件的一再发生。在庞大的群体中,当村民自知无需为群体行为单独负责,以及法律不可能将众人一并处罚时,更有可能发生“你抢我也抢”、“不抢白不抢”的行为。

 

  此类事件除去以上的群体心态外,还有诸如从众心理、破窗效应等待需解读。而哄抢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容小觑,如何打破种种群体心态带来不良影响的局面,不仅是执法者面临的难题,也是心理学家面临的重大课题。深入了解群体心态,相关单位或个人应有所作为,或加强自律,才能避免此类事件再发生,而不是在电脑键盘上敲下“国民素质低下,道德沦丧”毫无建设性的高呼。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