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泸州男子醉驾连酿2事故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是全责任吗?

导读:“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责任,是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负责任。4月15日,记者从泸州古蔺县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一起醉酒后开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件。那么,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是全责任吗?2019年最新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4月15日,,该院审理了一起醉酒后开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件。

  2017年10月22日凌晨1时50分许,被告人余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古蔺县古蔺镇金兰大道往古蔺县永乐镇方向行驶,行至古蔺镇保安桥桥头处时,与同向行驶由被害人陈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李某某)发生碰撞后,余某竟继续驾车行驶,行至古蔺县古蔺镇环城路电力公司旁,又先后与罗某某停靠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和胡某某家的门面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李某某受伤,罗某某的小型轿车与胡某某房屋、物品受损的交通事故。

,侦查人员赶至现场处理的过程中,发现余某涉嫌酒后驾驶,随即将其带至古蔺县人民医院抽血送检。经鉴定,余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44.4mg/100ml;陈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致残程度为七级;李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余某负该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某负次要责任。

  该案在近日审理过程中,被害人陈某某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余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09070元。因被告人余某驾驶的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余某应先行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之后再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人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赔偿被害人陈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93192元。

  酒驾不仅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引发伤亡,同时,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就构成犯罪,就会受到刑事处罚。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是全责任吗?

  酒驾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一)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处罚

  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酒后驾车肇事的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三)酒后驾车肇事的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着公共安全。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019年最新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