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驾车被查调戏交警后嚎啕大哭 2019年醉酒驾车怎么处罚?

导读:6月24日凌晨,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南湖和民歌湖一带开展整治酒驾毒驾的行动中,就查到了一位涉嫌醉酒驾驶的女司机。当交警告知对方有可能会因此受到刑事犯罪处罚时,这位女司机竟然当场嚎啕大哭了起来。很多人无法承受严重的后果却依然放任自身的行为。大律师网的小编在这里劝告大家,不要挑战法律的权威。

  6月24日凌晨,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南湖和民歌湖一带开展整治酒驾毒驾的行动中,就查到了一位涉嫌醉酒驾驶的女司机。当交警告知对方有可能会因此受到刑事犯罪处罚时,这位女司机竟然当场嚎啕大哭了起来。

  6月24日凌晨2点25分左右,这名驾驶着桂A牌照宝马轿车的女司机,经过南湖桥头附近时被警方拦下,在闻到女司机身上有一股酒精味之后,交警随即要求女司机接受抽血检测。此时,女司机开始掩面哭喊 。民警通过初步检测,发现这位女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经超过了80mg/100mL,达到了130mg/100mL,属于醉驾的范围。

  南宁市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罗棋宾回忆,女司机了解到这个醉驾的处罚非常严重以后,当时一下子就崩溃了,嚎啕大哭,怎么劝都劝不住,包括她的朋友赶过来对她进行安抚也安抚不了。

  经过警方近半个小时的耐心劝导,这名女司机最终停止了哭泣,并配合警方回到交警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目前,交警对女子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仍在做进一步核实处理当中。

醉酒驾车的标准是什么?

  1、如果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mg/100ml,且<80mg/100ml的,属于酒后驾驶(即酒驾);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则属于醉酒驾驶。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判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19年醉酒驾车怎么处罚?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驾入刑

  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