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状告大旗网名誉侵权案

导读:李连杰状告大旗网名誉侵权案

  2015年7月25日讯,记者今天傍晚获悉,李连杰状告大旗网编造“利用壹基金贪腐”等涉嫌严重侵犯其名誉权一案,日前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大旗网”须向李连杰公开致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余元。

  李连杰遭遇“网络暴力”,状告网站侵权

  根据判决书,2014年8月,部分媒体或网友以“李连杰走上不归路”为题发布了诸多涉嫌严重侮辱、诽谤李连杰的文字,内容以“宋祖德称”为噱头,涉及“利用壹基金贪腐”、“卖国贼之路越走越远”等毫无事实依据的言论,上述谣言一经发布便被诸多不明真相的媒体或网友大肆转载,在网络上引起一片哗然。由于谣言持续蔓延,2014年9月1日,李连杰委托代理律师朱晓磊公开发布律师正告函,斥责各大网站发布以及转载的相关信息构成了针对李连杰的诽谤,敦促相关网址第一时间终止侵权、澄清事实,以降低侵权事件对李连杰的损害。

  涉事网站被判公开致歉持续七日

。案件审理过程中,宋祖德到庭应诉,称涉案文章系恶意冒名发布,他本人从未发布此类内容,宋祖德同时称,他本人一向敬重和赞赏李连杰,侵权文章发布者同时侵犯他的合法权益。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审理,,判定大旗网构成对李连杰名誉权的侵犯,判定大旗网主办方在下辖网站首页向李连杰公开致歉持续七日,并赔偿李连杰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04200元。

  李连杰代理律师朱晓磊表示,该案胜诉后,会继续代理李连杰先生搜证网络等载体出现的诽谤信息,坚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李连杰先生的合法权益。

  【观察】

  立法层面正加重谣言炮制者惩处

  记者注意到,目前公众人物系被诽谤的主要对象,很多网络谣言因网络传播速度快而演变为可怕的“网络暴力”,目前国家在立法层面上亦在加重对谣言炮制者的惩处,,均加重了网络谣言炮制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