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诱奸女实习生”事件受害人口述事发过程

导读:“记者诱奸女实习生”事件受害人口述事发过程

  6月28日晚,一篇南方日报记者涉嫌诱奸女实习生的微博帖子刷屏了各网络社交平台。

 

  南方日报记者被曝诱奸女实习生 受害人口述事发过程

 

 

  成某

 

  6月28日下午,大学生小卉(化名)的朋友通过微博爆料称,小卉在6月27日遭到了自己的实习老师、南方日报记者成某的“诱奸”。

 

  据悉,小卉为暨南大学在读学生,2015年1-3月在《南方日报》实习。京华时报记者28日晚联系上小卉,她向记者证实了微博所发内容。

 

  小卉告诉记者,27日下午,她为了开2015年寒假在南方日报实习2个月的证明,来到南方日报社。由于需要实习时的指导老师的签字,她找到了当时带她的南方日报记者成某。

 

  “当时成希见到我很惊讶,说我当时实习的时候很土,现在看上去漂亮成熟很多。”小卉说,在实习期间,自己大部分时间都是独立采访,和成希的见面不过四五次,更没有工作内容以外的交流。

 

  下午3点左右,已经开好实习证明的小卉本要离开报社,但是成某通过微信约她到报社一层的咖啡厅聊天。在谈话中,成某确实以新闻业务开头,随后就很唐突地向小卉表明自己的爱意,表达了和小卉交往的诉求。

 

 

  小卉称,成某见她没有严辞拒绝,又把她从报社约出来,一起到旁边的寺右二马路。那条路上有很多餐厅,小卉以为成希是要带她去吃饭。但是,没想到成某在走到寺右二马路尽头的时候,向小卉讨要她的身份证。小卉出示了一下自己的身份证,“我当时并没有打算给他,但是他从我手里把身份证抢过去了。”

 

  得到小卉身份证的成希继续往前走,随后左拐来到一家7天连锁酒店,并用小卉的身份证开了一间钟点房。成某先上楼去了房间,让小卉也直接上楼。

 

  小卉说,在这一路上,成某一直在利用一切时间向自己表白,说自己没有家室,也没有女友,可以发展正式的男女朋友关系,也可以发展“地下情”。但是,小卉一直以马上要出国,性格不合适等理由拒绝。

 

  小卉告诉记者,在进入房间之前她确实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她说,在之前的实习期间,成希给自己的印象一直很正派。她当时相信他作为一个记者,不会做出伤害她的事情。如果他真的提出过分的要求,在房间里她也可以拒绝他。另外,小卉也害怕得罪成希。因为成某是南方日报的资深记者,在广州市有广泛的人脉关系。虽然她打算出国,没有求职压力,但是她也害怕成某对他进行报复,在网上任意披露她的个人信息等。

 

 

   网帖曝光当事女生与朋友微信对话截图

 

  出于两方面的考虑,小卉于下午4点半左右进入了房间。刚进入房间,成某就将门反锁,要求小卉把书包脱掉。小卉觉得气氛不对就想脱身离开。但是成希把小卉强行按到床上,强吻她,用手袭击她的下体,想要和她发生性关系。小卉多次反抗无效后,与成希发生了关系。

 

  小卉说,性行为发生后,成某给小卉2000元钱作为“封口费”,同时要求她把身体冲洗干净,下楼买避孕药吃。当时小卉并没有想到报警,觉得事情已经这样了,已经无法挽救,就打算得过且过,因此收了那2000元钱,也听从成某的要求在厕所冲洗了身体。

 

  小卉说,“甚至没有意识到那是强奸。我以为强奸都是在街上,黑漆漆的,跑出一个陌生人把你抓了,要有暴力,打晕你啊,拿刀逼你啊。”

 

  发帖者称,“法律只认可激烈撕咬或者抓扯留下的证据。”

 

  真的是这样么?

 

  对这些焦点问题,。

 

  够罪与否跟反抗程度无关

 

  热帖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后,“新媒体女性”微信公号“女泉”面访了该实习生,结合爆料帖子的描述,许多疑问一一解开。

 

 

    当事女生与朋友对话截图

 

  1、没有意识到那是强奸?

 

  小卉:他把我身份证硬扯走了,跟他进房间,真的没有想到他会强来。事情发生时我是懵的,时间很短。我甚至没有意识到那是强奸,我以为强奸都是在漆黑的街上,跑出一个陌生人把你抓了,要有暴力,打晕你,拿刀逼你。

 

  强奸不是这样吗?我这样情况的,算强奸吗?可是我要说,我真的是不愿意的,我不愿意。是他强来的。

 

  正解:对于强奸罪的定义,,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也就是说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奸罪。

 

  源众性别发展中心律师李莹接采访时也表示“强奸”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志”:“当事女生和成某在此前并没有感情基础,当事女生向同学呼叫‘救命’,向成某表达了‘我不想做’。强奸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志’,很明显成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奸。”

 

  2、为什么不呼救反抗?

 

  小卉:进入房间成某像变了一个人,突然很“饥渴”,事情发展超出自己预料,在房间里,觉得呼救也没人能听到。没有作出激烈反抗是怕激怒成某,被报复。

 

  我真的比较胆小怕事,感觉他之前是老师,是很厉害的记者,我跟这么一个男的在房间里,我不敢激烈反抗,怕他打我。

 

  正解:发生性侵时,女性该如何自救?, 生活中女性要注意保护自己,尽量不要跟不熟悉的异性独处,尤其不要单独跟不熟悉的异性进入宾馆、私宅等隐蔽场所。如发现情况对自己不利应及时脱身或报警,万一遭受侵害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3、为什么收下2000元?

 

  小卉:觉得事情已经发生,也没想到报案追究。因为不懂法律,只当是自认倒霉。他在微信里转钱给我,我只好点了接收。

 

  正解:因为女事主事后收下了成某转给的2000元,许多人都抱有疑虑,这对犯罪定性会不会有影响?

 

  李莹表示,成某事后向女生转账2000元,无论当事女生是否同意,可能是成某故意制造性交易的场景。如果是性交易,一般事前会有议价行为等。

 

  4、有没有留下证据?

 

  由于事后女事主冲洗了身体,没有激烈反抗,也因而未留下抓伤之类的痕迹,那目前涉嫌强奸的证据又有哪些?

 

  据悉,女事主向东山派出所报警后,法医检查出体内还残留有精斑,可作为指认性侵者的重要证据。

 

  有网友称,“违背意志”最有利的证据就是男方或女方身体的抓痕等,总之要反映出女方在反抗。

 

  正解:对此,何树利解释称,这种说法过于片面,如前所述,行为人只要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即构成强奸罪,够罪与否跟被害人的反抗程度没有关系。从证据角度讲,有抓痕或撕咬的话,相对更容易举证而已。

 

  此外,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抗拒作为违背其意愿的惟一要件。

 

  涉事记者已被依法刑拘

 

  南方日报官方微博当晚回应称,该集团高度重视,已经组织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29日晚间,广州市公安局微博称,警方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后,将嫌疑人成某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南方日报记者被曝诱奸女实习生 受害人口述事发过程。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