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在拆迁中缺席

导读:法律不能在拆迁中缺席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拆迁这项看起来很平常的工作开始染上暴力的色彩,更是屡屡和自焚、自杀、意外死亡这些词连在一起。所幸的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各级政府在工作中逐渐开始用法律来约束行为,相随系列拆迁法规——特别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那种开着铲车直接闯入公民家园,或者是公民将自己像根火柴般点燃的悲剧,确实在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更显“柔性”的手段。然而,近日《京华时报》的一篇报道,用一个悲剧告诉了我们暴力强拆还和我们很近,强拆致人死亡更不是耸人听闻。6月16日,长沙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村的60岁农妇龚雪辉家遭到强拆,她的家人被强制押进中巴车带离现场,之后家人发现龚雪辉“失踪”,向警方报案,警方不立案;借来挖掘机试图挖开废墟,却被当地叫停。7月7日,家属终于借来了挖掘机,发现了废墟下的龚雪辉遗体,这已经是整整21天之后。事情发生后,长沙已成立由各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调查处理工作。7月12日晚间,湖南省长沙市通报了对女业主拆迁废墟内死亡事件的调查结果及处理进展,连同岳麓区委书记、区长在内的27名干部和工作人员被追责或立案侦查。

  根据官方的调查,对龚雪辉死亡原因的认定是,“在房屋拆除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具体来讲,由于疏忽大意,“五包一”工作人员和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组工作人员当时均未发现龚雪辉仍在房屋内,龚雪辉系在房屋拆除过程中房屋垮塌导致死亡。

  疏忽大意,多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这么掩盖了一条生命的逝去。暴露的不仅是一线拆迁工作人员的粗暴、野蛮,更有决策者、指挥者对公民生命财产的漠不关心。龚雪辉事件看似是偶然,其实是必然。从某种程度上讲,龚雪辉的死却是是“疏忽大意”,只不过,这个疏忽大意,是那些决策者们对法律的疏忽大意,对民心的疏忽大意。

  痛定思痛,龚雪辉时间又一次警示了我们,只有法律拦住疯狂的铲车与推土机,重建更多约束的力量,让拆迁行为完全回到法律的轨道之内,务实地消弭拆迁中的巨大隐性利益,让被拆迁者不能获得与拆迁者平等的“对话权”,彭雪辉的悲剧才不会再次上演。

  房子易拆,但是与此同时拆掉的,还有民心,与之相随轰然倒塌的,正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编辑:又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