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任由QQ机器人群内传淫秽视频 如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处罚?

导读:近日,记者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利用“QQ机器人”传播淫秽视频牟利案。被告人裴某任由“QQ机器人”在群内传淫秽视频,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那么,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处罚?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近日,记者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利用“QQ机器人”传播淫秽视频牟利案。被告人裴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2017年夏,被告人裴某从网上购买了“QQ机器人”程序,该程序可根据输入的指令发送视频链接。裴某将此程序用于其创建的1个QQ群以及管理的另外两个QQ群(群名为“免费看小电影!”与“机器人”)。3个QQ群内共有400余名成员,群成员向“QQ机器人”程序发布指令获取免费电影链接,裴某通过该机器人吸引群成员关注其微信公众号,群成员领取淘宝、天猫优惠券消费后,其获得商家佣金。

  2018年1月,裴某购买的“QQ机器人”程序进行了升级,3个QQ群内的“QQ机器人”在接到群成员指令后,所发链接均为淫秽视频链接,且每个链接点击打开后,可观看100部到20000部不等的淫秽视频。裴某发现后任由该“QQ机器人”程序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经侦查人员远程勘验取证,从3个QQ群内提取、下载疑似淫秽视频共349个,,共计347个淫秽视频。

  五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裴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裴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判后,被告人裴某以其未牟利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系初犯、年龄小等,以从轻或减轻量刑为由提出上诉。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裴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裴某所提其未牟利,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之上诉理由,经查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其通过购买“QQ机器人”的目的是为了吸引群成员关注微信公众号领取淘宝、天猫优惠券,再通过成员消费获得商家返利而获利,有牟利目的且也赚到200元,该供述真实可信,应予采信,故对其所提该上诉理由不予采纳,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看:

  (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的是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

如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处罚?

  犯本罪的,、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构成本罪需要情节严重,情节不严重的不是犯罪;第二,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而且不具有牟利目的,否则不犯本罪;第三,本罪的主体包括单位,而不仅限于自然人。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