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高烧男子殴人 发生医患纠纷怎么处理?

导读:5月20日上午,文成县一男子带着发烧女儿去医院就诊。门诊医生予以用药,并告知服用药物后不见效需到医院输液。晚间,男子见女儿依旧高烧不退,遂带女儿再次到该医院,被告知夜晚无法皮试,让其第二天再去门诊皮试输液。男子因担心女儿,怒砸医院儿童护理站并殴打医生。家属表示男子曾患精神分裂,目前案件正在调查。那么,发生医患纠纷怎么处理?医生该如何避免医患纠纷?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女儿高烧男子殴人】2019年5月20日20时42分,,文成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儿科有人损坏公物并殴打医生扰乱单位秩序,接报后,大峃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经调查,当日上午,朱某某(男,49岁,文成大峃镇人)带着发烧的女儿前往文成县人民医院就诊,门诊医生予以用药,并告知服用药物后不见效需到医院输液。晚上20时许,朱某某女儿仍高烧不退,遂带女儿前往县人民医院要求输液治疗,医生告知夜晚无法皮试不便输液让其第二天到门诊皮试后再输液。随后朱某某认为医生未告知其女儿病情危急程度,即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儿童护理站站台故意损毁站台电脑显示屏等物品,并对坐诊医生进行殴打。

  目前,当地警方已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因朱某某家属称其曾患过精神分裂症并提供相关病历,且提出要求公安机关对朱某某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根据相关规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发生医患纠纷怎么处理?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医生该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

  4.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请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现意外;患者在医院内的摔伤、烫伤、自杀;精神病人在院内伤人、或外逃伤人等,依据国家的法律,医院虽对患者没有监护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医院完全没有过错。所以,重视和防止医疗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的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新时期给医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