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围网捕鸟”者架起法律之网

导读:向“围网捕鸟”者架起法律之网

  据媒体报道,国庆期间,护鸟志愿者在天津、唐山两地巡查共发现两大片非法捕鸟区域,累计拆除鸟网两万余米,解救活鸟近3000只,挂网死鸟5000余只。


  天津滨海湿地是全球候鸟迁徙路线的必经之地,良好的生态条件为候鸟的栖息、觅食、越冬提供了理想场所。正因为如此,一些不法分子张网以待,大肆捕杀候鸟,使得这个候鸟乐园变成了“候鸟地狱”。


  事实上,滥捕鸟类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法规以及各地的实施办法,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或未按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捕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野生动物保护法》中也规定,禁止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野生动物。


  生态环境保护不能仅靠红头文件,必须落实到行动上。行政区划调整,管辖区域发生变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及时交接,防止出现生态环境保护“空档期”。为此,要建立责任移交机制和因责任落空的问责机制,倒逼相关责任人尽职尽责。


  在林区执法中,政府也应增加财政投入和保护人手、强化细化制度,严厉处罚。执法要实现常态化,必须切断执法部门与违法犯罪分子的利益关联,保证执法公正。


  为了保护鸟类的生存权益,维护生态平衡,法律必须尽早激活,执法者应尽快架起一张扑向非法捕猎者的法网,使其不敢任性而为。护鸟之事,仅靠志愿者,终究是杯水车薪。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