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莫言人格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我国民法总则关于人格权如何规定?

导读: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莫言许可使用其姓名与形象进行商业宣传,制造莫言为这家公司产品进行代言的广告形象,侵犯了莫言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月30日,经过3个多月的诉讼,作家莫言获诺奖后打的第一个官司终于有了结果。

  5月30日,经过3个多月的诉讼,作家莫言获诺奖后打的第一个官司终于有了结果。

,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莫言许可使用其姓名与形象进行商业宣传,制造莫言为这家公司产品进行代言的广告形象,侵犯了莫言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判令深圳玉瓷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莫言姓名权、肖像权的侵权行为,删除涉案相关侵权信息;在《光明日报》上刊登致歉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莫言财产损失20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今年3月里,《方圆》记者在《莫名其妙“背锅”!莫言获诺奖后打的第一个官司》一文中,详述此事件经过。

  为谋求经济利益,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在未获莫言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莫言姓名、照片以及书法作品用于企业宣传视频及广告中,并在公共网络中予以传播、混淆公众视听,致使莫言的个人声誉在不可知、不可控的状态下受到贬损,严重影响了莫言良好社会形象,导致社会评价降低。无奈之下,莫言决意与侵权者对薄庭上,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围绕审理环节中“涉案侵权视频是否是被告上传网络”及“关于原告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赔偿如何确定”这两个争议焦点,。对于被告坚称制作视频只限于内部交流,不认可其在网络上宣传传播的行为。,“被告作为视频制作人,有能力证明该视频是如何上传到网上却不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从视频内容来看,该视频是宣传推广被告销售的产品,被告上传视频符合被告的利益”。因此,、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认定案涉视频系被告上传到网上。

  而对于赔偿数额的最终酌定,,将“原告代言的市场价值”“被告的过错程度”“原告形象的受损程度”及“侵权范围”这四点因素纳入考虑范围。

,首先,莫言是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作家,其代言的市场价值毋庸置疑。在莫言未曾进行商业代言的情况下,可以参考其他名人代言的市场价格。公开的网络上可以查到一些明星的代言费用,但真实性难以确定,,影视明星的代言和文学家的代言具有差异性。其次,本案并非简单的侵犯姓名权、肖像权的问题,被告在产品宣传中虚构了完全不存在的事实,并且在视频中以画外音的形式将莫言没有说过的话强加于他,具有明显恶意。第三,名人代言通常会选择具有较佳品质、声誉,与其形象适配的产品。莫言享有较高声誉且在商业代言方面非常谨慎,而被告的产品是养生锅,市场影响力不高,被告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产品有较高品质,且被告的经营模式在社会生活中也常受到质疑。在被告制作的视频中,莫言呈现出来的形象与有良好声誉的作家形象相距甚远,被告编造莫言所说的话即使从普通人角度看也缺乏起码的公允性、判断力,给社会公众造成一种“代言无底线”的形象,对莫言的社会形象造成较大损害。第四,案涉侵权方式主要有3种,视频、网页以及展示现场播放有侵权内容的视频、放置有侵权内容的宣传海报。

,“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该规定中,“在5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额”指的是一般性的赔偿标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在该标准下确定赔偿数额显然不能填补原告的损失,对被告的侵权行为也无法起到惩戒作用,且本案的侵权范围也不仅限于信息网络侵权,故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可对上述标准可予以调整。

  因此,;考虑到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方式、侵权范围以及原告所受到的精神损害程度等因素,。

  “据我了解,此200万元的判赔金额目前创下名人人格权纠纷案判例中的历史新高,足可见司法者对此侵权行为的惩戒态度”,莫言的委托代理人、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汝忠告诉《方圆》记者。

  据记者了解,“如何确定损害赔偿”历来是人格权纠纷案的难点重点,毕竟“给身体的疼痛和精神痛苦确定一个金钱价值似乎是超越了法律创造力的艰难挑战”,、合法的解决方案,这对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挑战。而本案的判决或可为此类事件提供范例。

人格权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

  1、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

  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与姓名受同等保护。法人享有名称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3、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侮辱。

  4、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

  5、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

  6、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我国民法总则关于人格权如何规定?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具体人格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一)、一般人格权

  1、概念

  一般人格权是以民事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概括性权利。通常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与人格平等。

  (1)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不受侵犯和自主行为的权利。

  (2)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人”所应有的最基本社会地位、社会评价,并得到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3)人格独立指民事主体的人格由自己支配,其存在不依赖任何外在力量,其意志不受任何外部势力的干预与强制。

  (4)人格平等指民事主体间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与从属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人格权特征

  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相比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主体普遍性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之间一律[平等]。但必须注意的是,在法学学术的现实意义上,个体人格权与群体人格权分离并缜密剖析,个人与公民的人格权概念区分和个人与法人的人格权区分,他们在实质意义上没有平等性。具体人格权应该从具体法律细则中探究或加以评测,而不能从抽象且不具体的人格权独立、自由和尊严加以掩饰,这样只会将现实法律与人格权疏远,并且加剧社会个人主义彰显和罪责形态的意识出现,事实上,人格权的实质并不能以高度概括和以“独立自由尊严”的幌子的形式出现。

  2、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对此,学者有精辟的论述。德国学者拉伦茨认为,一般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莱普迪则认为一般人格权不仅涉及国家和个人关系,而且也涉及德国《民法典》第823条所包括的具体人格权,在我国,其实本质上应该采取具体人格权意识的表达涵义,即包含具体人格权权益意识的修饰。人格权法需要在现实的法律意义上大胆加以修饰、诠释以及表达。而从法学角度,人格权法也不能以一般和具体形式加以阐述,人格权法的权力标的的本质应该是侵权法主体中的群众和个体,以正向推动的条文需求及完善目的而加以诠释和阐述是大势所趋。

  3、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相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是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虽然对具体人格权有概括的作用,但它也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权利,是人身权中的基本权利。一方面,它决定着和派生着各种具体的人格权,另一方面,它更为抽象和具有概括性,成为人身权中最具抽象意义和典型性的基本人格权。。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