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散步不慎丢包 捡到者称:想要回先给500元

导读:男子散步不慎丢包 捡到者称:想要回先给500元

  3月11日上午,市民周先生称,“昨天晚上和女朋友在牧野公园散步时,不慎将自己的手包丢失,里面有一部手机和少量现金,等联系上拾东西的人后,对方提出来要500元钱报酬,否则不归还。”周先生说,捡到东西索要报酬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记者随机采访,市民对此说法不一。律师提醒:捡到财物应交还给失主,如果不归还涉嫌违法。


  ■失主:和女朋友公园散步丢失手包


  据周先生讲,10日晚上8时许,他和女朋吃过晚饭到牧野公园散步,等9点多钟回家后,发现自己的手包不见了,面有自己的一部手机和几十元零钱,周先生随即用家人的手机打自己的手机,电话打通了却没人接。十几分钟过后,就在周先生着急时,电话打回来,对方称他捡到了手包,如果想要回就得支付500元的酬金,否则就不还。


  “一部手机和手包不值几个钱,但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捡到东西应当归还失主,人的道德很重要。”周先生说,他已经想好了,自己丢失的手机和手包不要,也不让这种没有道德底线的人得逞。同时,周先生还想问一下,捡到失物索要报酬种做法是否合理?


  ■市民:拾获者不该主动伸手索要


  就此事,记者随机在大街上进行了采访,市民李先生说,拾金不昧是做人起码的道德,捡到东西后,就应想方设法归还失主,不求回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自己的东西丢失了,你是否也希望别人能不求回报地交还呢?至于酬金该不该给,给多少是失主的意愿。拾获者不该主动伸手向失主索要。


  也有市民认为,收取报酬与拾金不昧并不冲突。失主给报酬很正常,是对拾得人良好行为的肯定,与道德无关。“拾到东西,索取适当的报酬无可厚非,这总比捡到东西不还要好。丢失东西,失主总会着急要找回。这时,如有人可以把它归还,前提是要适当的报酬,作为失主,适当给一点是应该的。”市民王女士说。

  ■律师:拾到失物索要报酬无依据


  律师事务所金律师表示,拾到失物主动向失主索要报酬无法律依据,但拾到东西不还是不对的。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通知失主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如果失主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支付悬赏时承诺的酬金。如果失主没有进行悬赏寻找,归还时拾得人不能索要酬金。将市民丢失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将受到法律处罚。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