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失物索要报酬是人之常情

导读:归还失物索要报酬是人之常情

  近年来因归还失物索要报酬引发的民间纠纷不少,有人将之归咎于法律对“合理报酬”没有明确规定,比如是不是应该按遗失物价值给出一个比例?在今天的时代,要求法律对此作出过于细致的规定有点勉为其难,应该说物权法规定的“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是一个大致合理的原则,至于具体费用是多少,公道自在人心,当事人摸摸自己的良心就应该知道了。


  我们的社会并不要求谁必须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只要求任何人都不能做突破法律底线的事。笔者认为此事中失主一方应为自己的“无端指责”向履行了法定义务的出租车司机道歉,道德这个东西,可以用它来审视和要求自己,但最好不要随便用它来指责他人,尤其是一个在法律上并无过错的人。,我看还是算了,此事辨明是非即可,若纠住失主的道德瑕疵不放,您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水准也高不到哪里去。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