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状告“此间的少年”

导读:金庸状告“此间的少年”

  著名作家金庸日前将内地作家江南以及三家公司告上了公堂,理由是四被告侵犯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要求赔偿500万元经济损失,。记者昨日获悉,,拟定于2017年2月16日开庭审理。

  据悉,金庸在起诉状中要求江南等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诉状还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此外,。

  据公开资料显示,江南,原名杨治,小说家,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时,江南写成了小说《此间的少年》。

  面对控诉,江南在微博中承认《此间的少年》人物来自金庸作品,解释了该小说的内容和最早“非商业”的创作动机。同时,江南在微博中承认《此间的少年》给他带来的经济收入,。此外,他还在微博中回应:“无论昔日还是今日,都一如既往地尊敬金庸先生个人及其作品,并未有侵权的想法;但在司法层面上,无论诉讼结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的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的自责。”
(编辑: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