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诉宝洁案:电脑字有无独立著作权

导读:方正诉宝洁案:电脑字有无独立著作权

  开发古代书法并不容易:字数少,繁体、异体字多,市场需求小。左图为宋徽宗瘦金体书法作品,右图为方正电子开发的字体瘦金体简体。

  近日,方正诉宝洁标识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到底谁是赢家?这场长达三年悬而未决的诉讼再次触动大众的神经。

  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认为宝洁公司没有经过允许就使用了方正公司的倩体字“飘柔”构成了侵权,方正要为保护字体的版权以及发扬中国书法文化据理力争。而宝洁则认为单个字体的使用并不构成侵权。

  单字是否受保护成焦点

  方正电子认为,宝洁所用倩体“飘柔”二字属于中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宝洁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产品上使用了方正电子享有著作权的倩体“飘柔”二字,构成对其复制权、发行权的侵犯,于2008年6月将宝洁告上法庭,并要求百万元赔偿。

  2010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方正电子的全部诉讼请求。方正电子对此判决不服,继续上诉,二审于4月初开庭。

  方正电子字库业务部副经理黄学钧告诉记者,经过三年的诉讼程序,在二审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简化为,方正字库中的单字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的范畴。

  此前,海淀法院驳回方正电子的缘由为,虽然方正电子的倩体字库字体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也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要点,但是只能对字库进行整体保护。字库中的单字由于不具有独创性,不能作为美术作品给予权利保护。

  对此方正电子字库业务部副经理黄学钧则称,书法文化是发展的,如今计算机技术成为发展书法的一个技术载体,方正字库的每一种字体都是工作人员经过精心设计获得,应该得到保护。

  飘柔’这两个字是倩体字,和其他字体的字不一样,它具有一种独特的表达风格。创造风格是亲切、幽默、柔美和华丽,如同少女亭亭玉立的倩影,具有独创性,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整体风格统一的字库可以得到著作权的保护,而单个字体却无法得到保护,这个逻辑是不通的。”黄学钧表示。

  而宝洁方则称,“如果说每个字都有版权的话,我们中国人就没有免费的字。那你现在有没有刑事责任?我们广大企业不可能在字库企业怜悯下生活。”

  大众使用会否受影响

  对于字库的使用问题,黄学钧则告诉记者,根据方正字库的授权模式,用户购买了正版的方正字库即拥有了字库软件的使用权,可以安装到一台计算机上显示、打印使用,只有个人用户用于个人非商业目的才不会构成侵权。

  黄学钧还告诉记者,“盗版太猖獗了。方正字库本身并不赚钱。为了培育字库,方正电子每年投入研发经费超过千万元。但目前为止还不能实现盈利,主要靠方正公司其他业务的利润来补贴。”

  “目前,方正的黑体、宋体、仿宋和楷体不收费,这几种字体可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90%以上的需要,包括书籍、报纸的出版发行等商业行为。”黄学钧称,方正字库的主要定位不是个人,而是有特殊需求的企业用户,比如有广告传播需要的企业等。因此,如果企业要将方正字体应用于广告、产品包装、商标等商业目的,必须得到方正电子专门的授权。方正电子维护著作权不会影响普通大众的使用。

  此前,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右琦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从实际生活考虑来看,单字纳入版权保护不会给普通用户造成麻烦,“我们现在写信、写论文都是用方正等厂家的字体,但是这不是用于商业目的,不用另外付钱。”

  而宝洁公司代理律师则认为,方正电子之举带有垄断性质。“文字是传情达意的表达工具,任何商业机构都没有权利垄断这一行业。这是中华民族的文明与传承。方正此举将会阻碍整个字体行业的发展,最终导致方正的垄断行为。这也是民众与媒体关注本案的最大出发点与兴趣点。
(编辑: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