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偷过了头致人死亡 17岁少年见义勇为被判刑

导读:抓小偷过了头致人死亡 17岁少年见义勇为被判刑

  17岁的韩树锋,在村里是个品行端正,人人夸奖的好少年,然而在一次与村民们共同抓小偷时,过失造成盗贼死亡,于去年底被判了刑,这一事件曾经引起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在内的全国众多新闻媒体及各界人士的关注。事隔半年后的今年6月27日,这一“抓小偷过失致人死亡案”再起波澜,韩树锋又一次被送上了被告席。

  事情发生在去年8月1日,江苏省通州市新坝乡(现已并入平潮镇)施港村的17岁小年韩树锋在回家路上听到“捉贼”声,便丢下自行车就与村民围追两个小偷,两小偷慌乱之中跳入了村中心河,会水的一个窃贼逃掉了,另一个不会水的小偷被二百多群众围住,为迫使小偷上岸,村民们开始向小偷周围水域扔砖块、泥块。少年韩树锋所扔的一小块砖头打去,正中小偷面部,这下小偷在水中支持不住了,向对岸移动了两米左右后,钻入水中避躲,结果再也没有浮出水面。

  两个小偷都是安徽省枞阳县后方乡人。先逃走的那个叫周信武,28岁,沉入河里的叫周苏成,18岁。事发后周苏成一直没有回到同乡们租住的地方,周信武便叫来80多位一起在南通“干活”的同乡,气势汹汹地来村里要人。他们在事发河段整整打捞了两天,终于捞出了周苏成的尸体。

  经公安机关侦查,最后认定少年韩树锋是砸伤周苏成的直接责任人。随后,公安机关对韩树锋进行了刑事拘留。

  2000年11月17日,,指控被告人韩树锋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并判韩树锋一年徒刑,缓刑二年。

  “施港村的风波”于今年3月19日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后,全国各地许多受众纷纷给韩树锋和有关部门写来了信件,一些法律专家也发表了看法,对此案争议较大。

  正在各界对少年韩树锋抓小偷被判刑一事议论纷纷的时候,韩树锋却再一次被推上了被告席。今年4月中旬,死者周苏成的母亲章大姐以韩树锋给他家造成了人身伤害为由,,要求韩树锋给予高达近5万元的民事赔偿。

,于5月24日、6月19日公开进行了审理。因事发时韩树锋还未成人,原告追加韩树锋的监护人,韩树锋的父亲陈志锡、母亲陈国兰为第三人。

,周苏成在盗窃被发现后,未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不但不主动投案,反而逃跑至河中负隅顽抗,最终导致溺水死亡,应负主要责任(60%)。被告韩树锋虽然见义勇为去抓小偷,但疏忽大意扔砖块砸中在河中的周苏成,致使周苏成溺水死亡,应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40%)。最后判定被告韩树锋赔偿原告章大姐精神损害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合计人民币16917.20元,由于被告韩树锋过失致人死亡时尚未年满18周岁,现被告虽已成年,但无业且无经济收入,故实际应由原监护人陈志锡、陈国兰承担民事责任。由第三人陈志锡、陈国兰垫付。

  抓小偷引发的风波虽然基本平息了,但此案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启示,我们每一个公民,看见违法犯罪行为在我们身边发生,都有义务、有责任与不法分子作斗争,退缩、逃避者都会受到社会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而见义勇为也应有分寸,一定要让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标准,因为即使是违法犯罪分子,他的合法权益也是在法律的保护之下。这一点,每一个有正义感的公民一定要牢牢记住。
(编辑: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