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小偷致死被起诉 失主被追究责任十分委屈

导读:追小偷致死被起诉 失主被追究责任十分委屈

  小偷盗窃令人憎恨,现在失主追小偷致死被起诉,这未免太荒唐了吧!近日,。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追小偷致死被起诉,显然是不合理的,失主太委屈了!

  小偷盗窃有罪,现在失主追小偷致死被起诉,谁都会觉得荒唐吧!这不免让人想起南京的“彭宇案”,结果后来出现了太多的类似案件,直至今日,扶起摔倒的老人仍然是很恐怖的事。如果这起案件要起诉失主,那么以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偷偷东西了。即便是人家大摇大摆从你眼前晃荡,你也不敢追,下雨天会路滑,睛天难道不会碰着石头吗?万一小偷有心脏病或是其它疾病,你追了,小偷突发病死亡了怎么办?如果以后追赶小偷会面临着犯罪的危险,那么以谁还敢追赶小偷?谁还敢见义勇为?

  “追小偷有罪”很是荒唐,于情于理都不通,也难以让公众接受,自然也难以符合法律要义。退一步说,即便是依法应该处罚,遇此情况,也应该免于起诉,否则太伤民众心了。追赶小偷是正义行为,充满着正义,即便是出现意外,但只要不是故意致小偷死亡,都该与犯罪无关。这是伸张正义的需要,社会需要正气,而不是忙着为小偷“说话”,那实在是本末倒置的荒唐。
(编辑: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