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厂事故,用“循法”调查告慰逝者

导读:江西电厂事故,用“循法”调查告慰逝者

  于生者而言,对67条逝去的生命,给出详细交代其遇难原因并囊括溯责的事故调查报告,是告慰他们的应有之举。


  11月24日7时40分许,江西宜春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截至24日18时30分,事故已造成施工人员67人遇难。这是近年来罕见的大事故,其伤亡让人揪心。目前,、。


  时近岁尾,本该是辞旧迎新、憧憬未来的时节,但从以往的经验看,四季度是全年事故易发期。事发当天,“新华时评”就刊发文章《岁末年终更要警惕安全事故》,“通常一到这个时期,各地区、各单位为完成全年任务,往往突击生产,这给安全生产增加很大压力。”


  近些年,虽然在建工程倒塌事故时有发生,但罕有严重到造成67人以上死亡的。丰城电厂在建冷却塔何以造成如此严重伤亡?事故之后,我们常说“警钟长鸣”,但这需要对事故的全面调查、问责,开出对症之药,祭出追责重拳。


  死者长已矣,于生者而言,对67条逝去的生命,给出详细交代其遇难原因并囊括溯责的事故调查报告,且上升为相应的国家法规和技术规范,是应有的作为。


  目前已有媒体指出,这次事故的施工单位之前卷入多起安全伤亡事故;还有人质疑事故是不是与年末赶工程有关。但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是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调查权限和程序由《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做出了明确规定,此时希望能听到权威的声音。


  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就属于“特别重大事故”,。所以,这次江西电厂事故的调查权,,和之前天津8·12爆炸事故一样,事故调查将在国家层级上展开。


  从时间上说,按前述条例,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下可最长延长30日。也就是说,最长半年之内,事故必有调查报告。


  就事故调查的具体流程来说,包括准备阶段、调查阶段(勘查现场、提取物证、技术鉴定等)、分析阶段(原因分析、事故定性、责任分析)、审理阶段(讨论处理、报告审查)以及处理阶段(报告的批复、落实处理、公布结果等)。


  造成如此骇人伤亡,是工程设计问题,是施工进度问题,还是建筑材料问题,或者叠加了多种因素?必须经过缜密的取证、分析和技术调查。其实,相关的技术规范,背后几乎都有着血的代价,也正因如此,设计、施工必须严格遵循技术规范。


  这些年来,中国建设奇迹频出,这里面也包括19天建造的大楼……这一切必须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建设不能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江西电厂事故造成67人死亡,教训如此惨痛。也该有份详实调查报告,探究、记录他们遇难的原因,并使之成为节点性事件,告慰逝者,也避免悲剧重现。


(编辑:L-Lemon)